- 當前常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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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8-02
一般納稅人生產下列貨物可按簡易辦法依照6%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并可由其自己開具專用發(fā)票:
①縣以下小型水力發(fā)電單位生產的電力;
②建筑用和生產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③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xù)生產的磚、瓦、石灰;
④原料中摻有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燒煤鍋爐的爐底渣及其他廢渣(不包括高爐水渣)生產的墻體材料;
⑤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制成的生物制品。
因此,該高新技術企業(yè)如果是生產上述第五項中所列的生物制品的,可申請按簡易辦法依照6%征收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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