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務(wù)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shè)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2004年國務(wù)院令第412號)第二百四十項;
二、《商品展銷會管理辦法》( 1997年10月31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7號公布,1998年12月3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號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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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