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權限和程序,非法地行使本人職務范圍內(nèi)的權力,或者超越其職權實施有關行為,致使公共財產(chǎn)、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根據(jù)《刑法》第397條第1款的規(guī)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chǎn)、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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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