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刑事拘留30日的條款
一.公安機關(guān)拘留的羈押期限公安機關(guān)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yīng)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nèi),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 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jié)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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