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單位什么情況能代扣員工工資
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2)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shù)卦伦畹凸べY標,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二、員工何時能帶薪休假
白領何時休帶薪年假、婚假,能否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一起休,在法律上并無明確規(guī)定,是一個空白。
按照《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職工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就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而婚假雖然在法律層面沒有規(guī)定,但是在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層面婚喪假一般為1~3天。
對此,因為規(guī)定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所以如果把“十一”長假和年假、婚假連起來休,算是打了一個法律的擦邊球。
關于何時休帶薪年假要兼顧雙方利益,由雙方協(xié)商而定。職工既不能一味地強調一定要在某個時間休,單位也不能沒有理由地不顧職工利益,出臺“一律不準連著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一起休”的規(guī)定。
很多企業(yè)HR表示,同一個部門里,多名員工同時請長假,工作流程不得不因此被擱淺,影響到整個公司的進度和利益。由于目前大部分公司還沒有完善的員工假期制度,碰到這種情況,人事經理只能要求員工分批請假,員工實在不愿意,單位、部門只能找人頂替。
帶薪年假、婚假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一種休息權利,職工何時休年假、婚假是自主決定的,但單位也不是不能干涉,因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假是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確定的?!堵毠侥晷菁贄l例》第5條規(guī)定: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tǒng)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也就是說,對于年休假、婚假與“五一”、“十一”等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一起休,員工要考慮企業(yè)的實際情況。如果單位確因生產、工作情況出臺不能連休的規(guī)定,職工也應服從。從另一個角度說,如果單位并沒有生產、工作的特殊情況,就不能規(guī)定禁止連休,否則就是沒有照顧到職工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