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甘肅重大輻射事故2小時內(nèi)上報
在發(fā)生特別重大輻射事故后,省應急指揮部應在2小時內(nèi)上報國家輻射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和省政府。
為建立健全輻射事故應急機制,及時、妥善地處置輻射事故,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fā)《甘肅省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稇鳖A案》明確,發(fā)生輻射事故時,事故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本單位的輻射事故應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置,并立即向當?shù)丨h(huán)保部門和公安部門報告,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超劑量照射的,還應同時向當?shù)匦l(wèi)生計生部門報告,并在2小時內(nèi)填寫輻射事故初始報告表上報有關部門。當?shù)丨h(huán)保部門在接到輻射事故報告后,應及時報告同級輻射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由輻射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在2小時內(nèi)上報上一級輻射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和同級人民政府。在發(fā)生特別重大輻射事故后,省應急指揮部應在2小時內(nèi)上報國家輻射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和省政府。
二、輻射事故如何分級
輻射事故是指: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意外的異常照射,或者有環(huán)境污染后果。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國務院令第449號)第四十條規(guī)定:根據(jù)輻射事故的性質(zhì)、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從重到輕將輻射事故分為特別重大輻射事故、重大輻射事故、較大輻射事故和一般輻射事故四個等級。
特別重大輻射事故,是指Ⅰ類、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重大輻射事故,是指Ⅰ類、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
較大輻射事故,是指Ⅲ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
一般輻射事故,是指Ⅳ類、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