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光山6月10日電 (記者 徐華美 通訊員 戴啟坤)學生趙某夜晚起夜,返回上鋪時不慎摔傷,日前,河南省光山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學校賠償趙某醫(yī)療費、護理費、傷殘補助費等人民幣32296.68元。
趙某是高一在校學生,08年12月7日夜12時許,趙某從學校寢室上鋪下來方便后,上鋪時不慎摔下來。第二天上課發(fā)覺腰部疼痛難忍,向老師說明情況請假回家,送到光山縣人民醫(yī)院拍片檢查,發(fā)現(xiàn)第三根脊椎骨折,由于傷情嚴重,08年12月18日轉到北京水利醫(yī)院治療,該院拍X線平片及CT后診斷:L3椎體爆裂骨折。后經法醫(yī)鑒定,趙某為九級傷殘。
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被告學校的學生寢室臥鋪上層沒有扶欄設置,是一種安全疏漏,未能盡到合理限度內的安全保障義務,是導致原告趙某夜間從床上摔傷的重要原因,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同時趙某已年滿17周歲,生活完全可以自理,造成摔傷的后果其自身也有較大過錯,故其本人亦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法院充分考慮雙方的過錯程度,酌定各負50%的責任,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