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天水市甘谷縣在今年全縣農村經營管理工作安排中,立足當前, 著眼長遠,把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作為化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長效機制,堅持精簡、易行、管用的原則,規(guī)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工作,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體系,完善一系列規(guī)章制度,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4月12日,甘谷縣在縣政府指導下率先成立了全市首家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主任由副縣長擔任,副主任由縣農業(yè)局局長和縣政府法制辦主任擔任,委員分別由各相關單位的負責人和有關人民團體代表、經濟、法律人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以及村民代表等組成,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仲裁委員會日常工作,辦公地點設在縣農村經濟管理站。主要職能是:土地承包糾紛的調解、案件的受理、調查取證、各種仲裁法律文書的起草、組織開庭、土地承包檔案的管理,提請仲裁委員會聘用或解聘仲裁員,組織仲裁員的培訓等工作等。同時要求各鄉(xiāng)鎮(zhèn)盡快成立相應機構,在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甘谷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的成立,標志著該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處走上了規(guī)范化、法制化、制度化道路,這將為下一步全市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工作積累了經驗。(出處:天水農業(yè)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