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晚,河南洛寧縣郵政局長谷青陽酒后駕車,撞死5名青少年。目擊者稱,肇事車輛跑出去500多米才被追上。死者家屬和群眾證實,曾有一輛印有郵政標(biāo)志的車輛,試圖強(qiáng)行將肇事司機(jī)帶走,被群眾攔下。谷青陽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捕。(12月6日《揚(yáng)子晚報》)
醉駕,已經(jīng)成了馬路殺手,死傷無辜者于瞬息間,既給別人的家庭造成了難以彌補(bǔ)的損失和永久的悲痛,也給自己和家人帶來了損失和悲痛。這本來既是法律所不允許的,也是一般人非常明白的事,可就是屢禁不止。特別是一些官員,以“工作需要”為由,經(jīng)常酩酊大醉。醉了還不好好睡去,還要駕著公車橫沖直撞。所以,公款吃喝一天不止,官員的醉駕也就會一直瘋狂下去。
就說這個郵政局長谷青陽吧,自己喝醉了,難道還不知道,還要駕車?這本身就是對自己、對他人的生命極不負(fù)責(zé)的表現(xiàn),也是對國家法律的藐視。結(jié)果在不到280米的距離,就一連撞死5個花季少年,大的16歲,小的才13。一剎時,5個家庭,就象天塌地陷、晴天霹靂、呼天苦地、悲痛欲絕、泣不成聲,但再怎么著,也挽救不回這5個鮮靈活蹦的生命了。你說這個局長還不是罪大惡極,雖百死難贖其身嗎?
這個局長的牛,不在他撞了人,而在于他撞了人不僅不積極想辦法、爭時間搶救被他撞了的人,而是撞了人一下沒停就逃,如果不是車壞了,早就逃之夭夭了。當(dāng)被撞的人的同伴向他借手機(jī)準(zhǔn)備報警時,他不僅不借給,還要打人。由于他的牛,至少有一個被撞者送醫(yī)院后因為延誤了時間而死亡。在這個局長的眼里,老百姓的生命算個什么,是小蟲,是草芥,是土塊?被撞了也不值得他高貴的身子下車去看看撞的輕重,更不值得他送醫(yī)院搶救。當(dāng)他的車壞了,逃不走時,一輛印有郵政字樣的車就來試圖強(qiáng)行把他接走,多虧被憤怒的群眾攔下。如此極端的個人主義者,如此冷血動物,我不知他是如何爬上局長高位的?
在從撞了人到被群眾攔截的整個過程中,局長大人沒有絲毫救人的舉動,甚至連那個意思也沒有。不僅他沒有,還不允許其他人有。他想的只是如何逃掉,他單位的車來要強(qiáng)行接走他,肯定是他電話相招的吧,否則人家能知道他在這里?他能用電話招他單位的人來接他,卻不能打個120,或者110來搶救被他撞了的人,如果說撞人是無意(醉駕卻不能簡單以無意解釋),那他后來的行為就與故意殺人沒有差別了。因為不用說人是他撞的,就是其他人撞的,他路過見了,能熟視無睹、見死不救?不用說是一個局長,就是庶民百姓見了,能夠一走了之?
官員醉駕死人傷人的事屢見不鮮,各地都有。說到底,是這個“官”字的含金量太大了!一粘上這個字,凡事都可以逢兇化吉、遇難成祥。安徽一國土局局長肇事后從容回家睡了一晚才去投案,使是否醉駕難以分辨;廣州某醉駕官員第二天照常上班;四川彭州政協(xié)副秘書長醉駕撞死清潔工,判刑一年,緩刑二年;有的雖然被免職,公務(wù)員身份還在,不愁東山再起;有的坐牢還工資照發(fā)。如此種種,不一而足。你說哪個官員怕醉駕?而官員喝的是公款酒,不喝白不喝,喝了也白喝,誰不盡情喝,醉了怕什么?又兼官員坐的是公車,撞爛也白撞,修理有公款,不用自己掏半分,撞爛正好換新的,怕什么?
官員醉駕多,一是喝酒機(jī)會天天有,醉的機(jī)會也就多;二是官員大多數(shù)都有公車,醉駕機(jī)率也就大;三是法律一遇到官員,自然矮了許多,重變成輕,輕變成無,對他們不傷筋不動骨,起不到震懾作用;四是部分官員對老百姓的生命不當(dāng)回事,當(dāng)老爺慣了。所以,官員醉駕屢禁不止,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喝酒真的是官員的“工作需要”?為什么江蘇睢寧縣委書記王天琦治理官員先從“禁酒令”開始?難道全國官員不能來個禁酒令,既能杜絕醉駕,又能節(jié)約多少納稅人的血汗錢?如此一箭雙雕的事為什么不干呢?
谷局長醉駕撞死5少年,情節(jié)惡劣,罪在不赦!國家整治官員醉駕也迫在眉睫,希望國家能真正引起重視,煞住官員公款吃喝風(fēng),醉駕自然就減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