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說案
羊城晚報訊 記者魯釔山、實習(xí)生王錚鍇報道:騙子閉門造車,自己弄出了法院的“執(zhí)行公告”等,然后拿著這些去賣別人的地。為了把戲“做足”,他們還帶著買家跑到房管局去交了土地出讓金。待到被騙的人醒悟過來,抓住了騙子,才發(fā)現(xiàn)那些土地出讓金要回來還真的挺難……9月26日,被騙的宏新公司向廣東省高院發(fā)函,申請該院對此立案處理。
涉案的2.1萬平方米土地位于海珠區(qū),原本是廣東海外投資建設(shè)總公司從國土局購得,但由于該公司及子公司“南天公司”遭遇債務(wù)危機,一直拖欠國土局土地出讓金1400余萬元,土地證一直辦不下來。
這塊地隨后引起了蘿崗人陳汝音的注意。他找來了自己的本家陳耀雄,兩人搖身一變成了“土地中介”,宣稱要賣地。
“二陳”隨后偽造了法院的“執(zhí)行公告”等材料,要價6500萬元開始賣地,但買主要先替原地主補齊1400萬元土地出讓金等?!昂晷鹿尽北硎举徺I意向后,還先后給了“二陳”190萬元“好處費”。
在準備辦轉(zhuǎn)讓土地手續(xù)時,“宏新公司”發(fā)現(xiàn)原地主“南天公司”等竟然對此毫不知情?!昂晷鹿尽边B忙報警,“二陳”隨即落網(wǎng)。白云法院隨后以合同詐騙罪分別判處陳汝音和陳耀雄有期徒刑12年和11年半。此時,二陳已經(jīng)揮霍了175萬余元無法追回。
本次“購地”過程中,宏新公司還向廣州市國土局和財政局繳納了1400萬余元?!昂晷鹿尽彪S后以“不當(dāng)?shù)美睘橛蓪V州市國土局和財政局告上法院。廣州中院一審判決認為,雖然“宏新公司”是誤交,但是“不當(dāng)?shù)美钡氖堑刂鳌澳咸旃尽焙汀昂M饨ㄔO(shè)公司”,應(yīng)由兩公司還錢。
今年初,“宏新公司”認為已生效的一審判決不當(dāng),向廣東高院申請再審。廣東高院在其后的8個月內(nèi)對此案召開兩次調(diào)解聽證,但并未立案。26日,“宏新公司”發(fā)函,希望廣東高院能對此立案處理,希望該院判決廣州市國土局和財政局“退款”。
對此,廣州市財政局本案代理律師接受羊城晚報采訪時表示,廣州中院判決已生效,他們將嚴格遵守,宏新公司可以以申請強制執(zhí)行等方式拿回該筆款項。
魯釔山、王錚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