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中院昨未接受起訴書,律師欲補充材料再遞交
本報訊 黃光裕內幕交易民事索賠程序或將在不久后開始。昨天,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遠忠告訴記者,他已接受作為投資人的當事人委托,向北京市二中院遞交民事起訴書,就黃光裕、杜鵑、許鐘民因內幕交易給當事人造成的損害提起民事索賠。
記者了解到,昨天,北京市二中院沒有接受起訴書。張遠忠表示,將很快補充一些材料,再次向法院遞交訴狀。
記者在其中一份起訴書中看到,當事人周某于2007年9月17日以每股15.578元購買中關村股票13100股,第二天以每股16元購買中關村股票34400股,總金額為人民幣55萬余元,并于2007年9月24日將上述股票以每股14.3元賣出23658股,賣出總金額33.83萬余元,共損失34688元。
張遠忠律師介紹,同年7、8月,中關村上市公司擬收購北京鵬潤地產(chǎn)控股有限公司全部股權進行重組。被告人黃光裕作為中關村的董事,在該信息公告前,指使他人以曹楚娟、林家鋒等79人的身份證開立相關個人股票賬戶,并由黃光??刂?,同時安排被告人杜鵑協(xié)助管理以上股票賬戶。
杜鵑于同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間,按照黃光裕的指令,指使杜薇、杜非、謝某等人使用上述股票賬戶,累計購入中關村股票1.04億余股,成交額共計人民幣13.22億余元,至2008年5月7日該信息公告日時,上述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人民幣3.06億余元。
期間,被告人許鐘民明知黃光裕利用上述內幕信息進行中關村股票交易,仍接受黃光裕的指令,指使許偉銘在廣東借用他人身份證開立個人股票賬戶或直接借用他人股票賬戶共計30個。上述股票賬戶于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間,累計購入中關村股票3166萬余股,成交額共計人民幣4.14億余元,至2008年5月7日該信息公告日時,上述30個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人民幣9021萬余元。
張遠忠律師認為:原告出賣股票的行為與黃光裕等人購買股票的行為是同一時間的反向交易,其損失與黃光裕的內幕交易行為存在因果關系。依《證券法》第76條第3款:“內幕交易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秉S光裕理應賠償周某的損失。
針對此事,國美內部人士表示,這與國美電器完全沒有任何關系和影響,完全是大股東方面?zhèn)€人官司的延續(xù)。但如果最終法庭裁定大股東方面要對中小股民進行賠償,這在以后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規(guī)范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們的經(jīng)濟行為。黃光裕方面的發(fā)言人表示,此事對現(xiàn)在國美股權之爭并沒有直接影響,一切要看法庭審理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