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西城工商分局2010年3月23日通報,執(zhí)法人員查處了一家無照、無證經營紅珊瑚飾品的專營店,并采取行政強制措施暫扣了一批價值100萬元左右的紅珊瑚項鏈、手鏈飾品。
紅珊瑚是一種海洋珍稀瀕危物種,我國于1988年將紅珊瑚列為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也于2008年將紅珊瑚列入附錄Ⅲ,限制其國際貿易。
據工商人員介紹說,經營者只有在取得了我國漁政漁港監(jiān)督管理局核發(fā)的《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和工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后才能經營紅珊瑚。未經批準也不得在珠寶展覽會或巡展中展示、出售、收購紅珊瑚。工商機關將對違法經營紅珊瑚的行為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