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提出,“已滿75歲的人,不適用死刑?!边@個條款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昨天上午舉行的分組審議中,成為爭議焦點。
嚴以新委員說,贊成這一條款,體現(xiàn)了社會的進步。 姜興長委員不但贊同還認為應該再適當放寬:建議“年滿70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
資料顯示,蒙古、墨西哥規(guī)定60歲以上老年人犯罪不適用死刑;俄羅斯、哈薩克斯坦規(guī)定65歲以上老年人犯罪不適用死刑;臺灣地區(qū)規(guī)定對80歲以上的人不適用死刑。
而反對意見也很多。王云龍委員說,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第一條已經(jīng)提出,“已滿75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樣處理已體現(xiàn)了人道主義精神。 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張桂平認為,這樣的條款會對人們起到負面的導向作用,老年人犯罪會大大增多。可能為今后的司法實踐留下后患。老年人如果實施了如爆炸、兇殺等惡性犯罪,司法機關面對民憤將無法處理。立法必須從實際出發(fā),顧及中國的歷史文化傳統(tǒng)。
林強委員表示,草案第一條已經(jīng)規(guī)定,對已滿75周歲的老年人,如果是故意犯罪的話“可以從輕或者減輕”,過失犯罪的話“應當從輕或者減輕”,這體現(xiàn)了人道主義精神。林強建議把“75歲免死”條款改為:“犯罪的時候已滿75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故意殺人的除外?!?
列席會議的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蔡力峰也建議將條款修改為“已滿75周歲的人,一般不適用死刑”,加上“一般”兩字,體現(xiàn)了司法靈活性和寬嚴相濟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