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報5月7日報道 一進金店就要看價值30萬元、重1千克的金條,然后趁售貨員不備,搶跑金條,途中還用手槍擊傷保安。昨日,這名曾在我市制造轟動劫案的“80后”小伙,因涉嫌搶劫罪、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彈藥罪,在西安中院受審。
被告稱
“迫于結婚買房壓力”
很多市民對去年11月發(fā)生在世紀金花鐘樓店的持槍搶劫案可能還記憶猶新。
昨日,這起案件在西安市中院一審開庭,朱云峰和幫助其買槍的中間人裴荊喜同時受審。公訴機關認為,朱云峰有預謀地持槍搶劫金店,致一人重傷,搶劫數額特別巨大,并通過裴荊喜介紹非法買賣槍支一支,非法持有軍用子彈26發(fā),應以搶劫罪,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彈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裴荊喜則應以非法買賣槍支罪被追究刑責。
昨日上午10點左右,朱云峰和同為“80后”的山西老鄉(xiāng)裴荊喜,戴著手銬腳鐐,進入法庭。從兩張年輕的臉上,讓人很難將他們和這起惡性事件聯(lián)系在一起。
庭審中,兩被告認罪態(tài)度較好,當聽說朱云峰曾經還有過月工資兩三千元的不錯工作,旁聽者為之惋惜不已。尤其當朱云峰說到自己犯罪原因時,更令人不勝唏噓。他說,自己之所以想到犯罪,是因為準備和女友結婚,而對方家提出必須在春節(jié)前買房子,否則就分手。迫于買房子的壓力,朱云峰選擇在昔日上學的西安,鋌而走險一次。不過,對于持槍的情節(jié),他辯稱,買槍是為了倒手掙錢,帶槍是為了嚇唬人,沒想到真?zhèn)恕?/p>
“念及偶犯初犯”
辯護人請求輕判
“做這事時,心里也挺忐忑的?!标愂鲋?,朱云峰表示自己的行為給社會造成極壞影響,給他人身體帶來傷害,曾多次向傷者及世紀金花商場道歉。他的辯護人請求法庭念及朱云峰為偶犯、初犯等情節(jié),對其判以“留有余地”的刑罰。 同時,第二被告裴荊喜的辯護人請求法庭不要受搶劫案的影響,從非法買賣槍支罪的角度,予以從輕判決。
兩被告的辯護人還各自準備了一份當事人居住地出具的證明,希望證明兩人平時表現(xiàn)不錯,系偶犯,希望法庭量刑時參考。
庭審結束時,旁聽者中一位白發(fā)蒼蒼的老人情緒失控,泣不成聲。據了解,他是裴荊喜的父親。而得知朱云峰受審,他的一些朋友也從山西趕來,據其中一人說,朱云峰的父母沒有來,可能是因為年事已高,還沒人敢說這事,所以老人并不知情。
本案擇日宣判,本報將繼續(xù)關注。
新聞回放
鬧市發(fā)生劫案 價值30萬元金條險被搶
2009年11月8日晚7時許,一名戴眼鏡、棒球帽的年輕男子進入商場后,在“周大福金店”專柜要看一件重1千克、價值近30萬元的金條。趁售貨員為他取包裝盒的空當,這名男子卻拿起金條,奪路而逃。商場保安張某聞聲阻攔,被該男子用隨身攜帶的手槍擊傷腹部。接著在鐘樓地下盤道,搶劫男子被兩名保安摁倒。隨即趕到的民警從他身上繳獲仿“六四式”手槍1把,子彈若干。
嫌疑人名叫朱云峰,時年29歲,山西河津人。當天才坐車從山西來到西安,目的就是搶劫。來時,朱云峰隨身攜帶了通過中間人牽線,花1.28萬元在廣東購買的手槍。到西安后,又專程去康復路花50元錢買了假發(fā)用以喬裝。
所幸的是,受傷保安張某被送醫(yī)院搶救,雖受重傷,但無生命危險。然而,古城最繁華地段發(fā)生持槍搶劫事件,性質惡劣,引起社會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