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廣軍 實習生 郭文靜)在商品包裝裝潢設計中不是進行創(chuàng)新,而是全面“借鑒”他人已成熟的產(chǎn)品包裝,結果被訴不正當競爭。記者昨日從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對一起擅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糾紛案進行了一審判決,長沙市某食品公司被判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5萬元。
原告瑪氏食品(中國)有限公司是美國馬斯公司在華投資設立的外商獨資公司,馬斯公司擁有世界知名品牌“DOVE/德芙”。原告訴稱,被告長沙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chǎn)、銷售的某品牌巧克力產(chǎn)品所使用的包裝裝潢在整體構圖、顏色組合、圖形文字排列、布局方式上與原告產(chǎn)品包裝裝潢極其相似,會造成消費者的混淆,故訴至法院。
法院經(jīng)庭審對此案作出了一審判決:被告立即停止仿冒原告產(chǎn)品特有的包裝裝潢,并立即停止生產(chǎn)、銷售仿冒包裝裝潢的巧克力產(chǎn)品,賠償原告經(jīng)濟損失5萬元。
該案審判長余暉表示,對于商品包裝、裝潢的設計,不同經(jīng)營者之間可以相互學習、借鑒,并在此基礎上進行創(chuàng)新設計,形成有明顯區(qū)別各自商品的包裝、裝潢,“但是,對他人具有識別商品來源意義的特有包裝、裝潢,則不能作足以引起市場混淆、誤認的全面模仿,否則就會構成不正當?shù)氖袌龈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