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時年23歲的錢益拿到了自考的本科畢業(yè)證書。同年11月,他參加了陜西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報考西安市公安局所轄分局法醫(yī)職位,并以總成績第二名順利通過筆試、面試和政審。
2005年7月30日,錢益拿到了西安市人事局的錄取通知書。然而,接下來發(fā)生的事情,不但并沒能使錢益順利地成為一名公務員,反而令他的整個家庭陷入了極大的困境。(8月4日《中國青年報》)
眾所周知,公務員考試競爭的非常激烈。但是,錢益的公務員考試可謂順風順水、暢通無阻。可是,這個順利地拿到了公務員錄取通知書的人不僅沒有成為一名公務員,反而因此使自己整個家庭陷入了極大的困境。
為什么一個拿到了公務員錄取通知書的人卻無法成為公務員呢?西安市人事局計劃調配處的工作人員的解釋是“自考生不允許參加考試”?!吨袊嗄陥蟆酚浾卟殚喌降摹?005年西安市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簡章”中也確實規(guī)定西安市招錄公務員的學歷要求的是“統(tǒng)招”。2006年,陜西省出臺了政策,規(guī)定擁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學歷”者均可報考公務員。聽說了此事之后,錢益決定再考一次,可是又因為自己曾在上一年被錄取,資格審查一直未能通過。如今,事情過去五年,錢益也一直處在這種尷尬之中。
既然是自考生不允許參加考試,可是西安市的人事部門為什么在多次的審查中讓錢益通過了呢?如果說這是西安市人事部門操作的連續(xù)失誤,那么為什么在發(fā)現(xiàn)了問題之后不立刻撤銷對錢益的錄取而是五年未決呢?這一連串的疑問讓人不解。
政府機構是國家政策的執(zhí)行者,是人民利益的捍衛(wèi)者。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的方針政策,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是每一個政府機構義不容辭的責任。然而,作為政府機構的西安市人事部門,讓“不允許參加考試”的人員最終獲得了公務員的錄取通知書,這是對國家政策的忽視、是對執(zhí)行政策的懈??;在發(fā)現(xiàn)了自己的錯誤之后,卻一味地拖延不予解決,這則是對自己責任的推脫。
“這到底應該由誰來負責?”面對著自己的尷尬境地和家庭的不幸遭遇,錢益問道。這擲地有聲的追問是錢益不滿與無奈的表達,同時更是一個普通公民對于政府機構不作為的斥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