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內蒙古晨報》8月5日報道:內蒙古呼和浩特市,1996年公民呼格吉勒圖因為“涉嫌奸殺”被執(zhí)行死刑,2006年“呼格吉勒圖案”的“真兇”浮出水面,“呼格吉勒圖案”一時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
媒體將呼格吉勒圖案稱為“內蒙古聶樹斌案”,顯然是注意到了兩個案件高度相似的地方:都是強奸殺人犯,被認定為兇手的人都被判處了死刑,多年后又都有疑似真兇落網(wǎng),并供認了作案過程。
接下來,高度相似的就是,當疑似真兇落網(wǎng)后,已被處死者的親屬開始了漫長的申告,而未能獲得重新審理的機會。再接下來,聶樹斌案在媒體廣泛關注4年多之后,仍無音訊;呼格吉勒圖案現(xiàn)在剛被報道,我們無法預計公正的到來需要等待多長的時間。
在這兩個案件中,偵破與審理的回顧都留下許多疑點,顯示了司法機構在依法剝奪生命這樣一個最高而且無可挽回的刑罰面前,有著太多的輕忽與隨意。
在案件重新得到審理之前,被處死的聶樹斌和呼格吉勒圖仍是法律上的有罪之人。然而,疑似真兇的出現(xiàn),他們所做的供述,以及他們的供述的可證實性,已經(jīng)使聶樹斌和呼格吉勒圖被冤殺的可能性極大地升高,所需的似乎只是一場重新審理而已。然而,重新審理的機會看起來近在咫尺,實際上正在變成遙不可期的夢想。
兩個案件中的疑似真兇,都身負多宗命案,然而他們都承認了自己的罪行。呼格吉勒圖案中的疑似真兇趙志紅,供述10宗殺人案,公訴機關減為9宗,這樣呼格吉勒圖強奸殺人案就仿佛成立了。聶樹斌案中的疑似真兇王書金,甚至為法院沒有認定他供述的一宗殺人案、讓聶樹斌去背黑鍋而上訴,。
這是何其奇特的司法景象!有人不知為何吐出了殺人的口供而早早被處死,有人隨后落網(wǎng)供述實為自己作案,而司法機關竟要為他少認定一宗殺人罪行。我們卻不知這是后來的供述者故意鬧庭,還是先前的供述者屈打成招。
死者不可復生,但死者是否瞑目?生者永懷悲憤,但仍需獲得正義。如果不是真兇出現(xiàn),則大案告破,立功的立功,升職的升職,彈冠相慶,一個無辜者的死,不僅足以讓社會正義貌似得以維護,而且將能成就很多人的功業(yè)。疑似真兇的出現(xiàn),使這樣的完美坍塌。然而,死者無法瞑目,生者仍然無法得回正義。
如果不是呼格吉勒圖案件,我甚至已經(jīng)忘記了聶樹斌案件尚無音訊。但正因為記起聶樹斌案件是怎樣漫長無望的等待,我也更加為呼格吉勒圖案件的前景憂慮。正義的照臨,總是“從重從快”的,那是何其快意和志得意滿,但可能是錯案了,處理就會“從輕從慢”。判死,畢竟是剝奪別人的生命,司法可以痛下狠手,但改正錯誤,這關系到自己,那可是真的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