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 葉青)村委會原主任王某競選失敗,卻拒絕交接村委會工作,為了能盡快開展工作,村委會遂將原主任王某起訴至延慶法院,要求王某交接村中一切工作手續(xù)。
原告延慶縣某村民委員會訴稱,被告王某是村委會原主任。2010年6月10日,延慶縣香營鄉(xiāng)第八屆村委會選舉結(jié)束,王某落選村委會主任。2010年6月19日,村委會本要與被告進行工作手續(xù)交接,但被告因病沒到現(xiàn)場。后被告以各種理由拒絕交接工作,造成新一屆村委會無法正常開展工作。為切實保障村委會權(quán)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交接村委會辦公室場所、辦公用具、集體財務(wù)賬目、固定資產(chǎn)、工作檔案及其他手續(xù)。該案將擇日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