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qū)報訊 8月1日起,司機酒后駕駛一經查獲將被直接處罰款1000元,扣12分,同時將酒后、醉酒駕駛人吊銷、暫扣駕駛證的處罰信息供征信機構錄入征信系統(tǒng)進行征信。這是記者昨日從市交警局通報上獲悉的。
警方表示,截至6月25日,深圳交警開展酒后駕駛的專項整治行動已為期一年。一年來,全市共查獲酒后駕駛4518宗,醉酒駕駛1693宗。
去年6月,公安部在全國部署開展嚴查酒后駕駛的專項行動。一年來,深圳交警共組織開展了65次聲勢浩大的“獵虎”專項整治行動。今年3月,警方更調整措施,將“獵虎”整治模式延伸到日常查處,實施了打擊酒后駕駛常態(tài)化管理,做到了每日有查處、每日有效果。警方常態(tài)查處共查獲酒后駕駛2167宗,醉酒駕駛890宗。
去年以來,全市共發(fā)生涉酒事故26起,同比下降31%。在死亡事故中,涉酒死亡事故8起,同比下降27.3%,其中,死亡10人同比下降9.1%,傷3人同比下降80%,經濟損失下降70%。同時,夜間交通事故同比下降了10.78%。
根據(jù)新頒布的《深圳經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8月1日起,警方將可使用“紅外線酒精測試儀”這一全新的高科技執(zhí)法裝備,對酒駕實施查處。該儀器非常靈敏,只要違法嫌疑人輕呼一口氣,儀器就可以當場檢測出結果。那些意圖通過不配合呼氣檢測逃避處罰的違法人員將無所遁形。
8月1日起,根據(jù)國家出臺的有關規(guī)定,酒駕被查獲交強險收費要實施浮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