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員工被非法解雇有賠償嗎
關于員工被非法解雇有沒有賠償的問題的問題,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具體的情形有:
1、公司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即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解除勞功合同的。
2、公司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即用人單位依法裁員。
二、員工被非法解雇怎么辦
1一、有權要求延續(xù)合同。
由上可知,只要在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即使勞動合同已屆期滿,勞動都有權提出將勞動合同延期至退休。所以本案中單位無權與之終止勞動關系,沈先生也有權要求單位為其續(xù)約。
2、非法解雇得到相應賠償。
(1)經濟補償金
參考《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惫締畏矫嫣岢鼋夤?,屬于非法解雇,應按工作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
另外,在《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中對用人單位非法解雇的行為還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代通知金
另外,如果勞動單位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雇員工,勞動者有權向公司主張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解雇指員工與組織的雇傭關系的非自愿性終止。解雇往往是組織主導型的,由于員工個人方面的原因導致的雇傭關系的解除。在我國國有企業(yè)和集體企業(yè)中,也稱為開除。
以上內容告訴了大家“員工被非法解雇有沒有賠償”以及“員工被非法解雇怎么辦”,實踐中哪些屬于非法解雇員工,哪些是合法解雇員工,勞動者自己根本就不清楚,即使是遭遇了非法解雇也不知,更不知道該如何處理了。所以勞動者有必要問問專業(yè)的律師,單位可以解雇員工的情形有哪些,也好看看自己是否遭遇了非法解雇,如果遇到此類糾紛也可求助于專業(yè)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