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與回避共6條
公務員交流,是國家公務員在國家行政機關(guān)或與其他機關(guān)以及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一定層次的工作人員進行流動的制度。其方式是調(diào)任、轉(zhuǎn)任、輪換和掛職鍛煉。公務員回避,又稱職務回避,是指對有法定親情關(guān)系的公務員,在擔任某些關(guān)系比較密切的職務方面做出的限制。
·公務員范圍(2條)
·公務員考試(15條)
·錄用(3條)
·公務員條件(1條)
·義務與權(quán)利(7條)
·職務與級別(3條)
·考核(6條)
·職務任免(8條)
·職務升降(4條)
·獎勵(8條)
·懲戒(7條)
·培訓(3條)
·交流與回避(6條)
·辭職辭退(21條)
·退休(10條)
·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5條)
·申訴控告(9條)
·職位聘任(10條)
·法律責任(5條)
·公務員法律法規(guī)(0條)
·其他公務員常識(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