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共15條
代理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代理指直接代理,又稱顯名代理,即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的民事法律行為,后果直接歸屬于被代理人。廣義代理包括直接代理和間接代理。間接代理又稱隱名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民事法律行為,而使其后果間接地歸屬于被代理人,如行紀行為。
·公民(5條)
·民事行為能力(12條)
·民事權(quán)利能力(4條)
·監(jiān)護(28條)
·宣告失蹤(11條)
·宣告死亡(10條)
·企業(yè)法人(9條)
·個體經(jīng)濟組織(112條)
·合伙(6條)
·民事法律行為(3條)
·代理(15條)
·民事責(zé)任(9條)
·訴訟時效(3條)
·涉外民事(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