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高校后勤實體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銷收入,免征增值稅;對向其他社會人員提供快餐的外銷收入,應(yīng)納增值稅。
2.0
已有1人評價
瀏覽:1794次下載:1次
發(fā)布時間:201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