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常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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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8-10
所謂訴訟時效,是指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保護其合法權益的有效期間;仲裁期限是指當事人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保護其合法權益的有效期間。合同爭議當事人只有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內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其權益才能受到法律保護;過期起訴或申請仲裁的,其權益得不到法律保護?!?a target="_blank" class="keywordlink">合同法》規(guī)定,“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其他合同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依照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除了《合同法》上述規(guī)定外,其他合同的訴訟或仲裁時效,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一般為二年,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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