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由一至二名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出庭就案件的專門性問題進行說明。人民法院準許其申請的,有關費用由提出申請的當事人負擔。
6.7
已有3人評價
瀏覽:959次下載:2次
發(fā)布時間:2010-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