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常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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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9-13
當事人對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提起上訴,必須在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內進行?!睹袷略V訟法》規(guī)定,對判決提起上訴的期限為十五日,對裁定提起上訴的期限為十日,從判決書、裁定書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算。
一審判決書和可以上訴的裁定書不能同時送達雙方當事人的,上訴期從各自收到判決書、裁定書之日起計算。過了法定期限,法律文書發(fā)生了法律效力,當事人不能再行使上訴權。
在上訴期間,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了上訴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后的十日內,可以申請順延期限。人民法院查明確系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而延誤上訴期的,應當準許順延期限,以保護當事人的上訴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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