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常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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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9-08
過錯相抵,在違約責任中,是指對違約損害的發(fā)生和擴大,受害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違約人的賠償責任?!?a target="_blank" class="keywordlink">民法通則》規(guī)定:“當事人—方因另一方違反合同受到損失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及時采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無權(quán)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一方當事人違約給另一方當事人造成了損失,另一方當事人有義務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倘若沒有及時采取措施,即構(gòu)成過錯,無權(quán)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按照過錯相抵,免除違約人對擴大損失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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