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人員傷亡事故處理
一、交通事故復議的程序1.當事人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作出的處罰不服,可在接到處罰裁決書后15日內(nèi),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議。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接到復議申請書后30日內(nèi),應做出復議決定。2.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復議決定書后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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