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想問一下試用期有哪些風險。我是一家公司的老板,想開除幾個在試用期的不好的員工,但是因為當時約定試用期的時候,我只是根據(jù)一般規(guī)律來約定的,我記得是7個月。請問這會不會對我不利?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提出的問題。
約定試用期是有風險的,具體如下:
1、超過法定部分無效
約定的試用期超過《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時間的,超過的部分無效。
超過法定的試用期限后仍然維系勞動關系的,將被視為已經過了試用期、進入正式勞動合同期,勞動者有權要求按照正式勞動合同期的標準獲得勞動報酬,且用人單位不得按試用期的規(guī)定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等。
2、行政處罰和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三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原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
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時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也就是說,對于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用人單位除應按照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之外,還要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轉正”后的工資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可以直接聯(lián)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