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最近新成立了一家廣告公司,已經(jīng)開始招聘員工了。我知道對于新員工公司是可以規(guī)定試用期的,但是具體試用期的時間有多長我不是很了解,還有員工在試用期的最低工資是多少呢?麻煩律師幫我解答一下這方面的問題吧,謝謝!
您好,很榮幸能夠回答您的這個問題。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83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jīng)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jīng)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限定了試用期工資的最低水平。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強調(diào)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試用期間的工資如果低于80%,或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結束前辭職,然后起訴單位。
因此我們建議貴公司一定要按照法律規(guī)定確定員工的工資。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隨時可以來電向我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