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開了一家小公司,有10多名員工,現(xiàn)在有幾位員工不想簽訂勞動合同,我怕到時候他們要求我支付雙倍工資,請問,員工拒絕簽訂勞動合同怎么辦呢,有沒有什么應對措施呢?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提出的關于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所以,用人單位必須要有這樣一個觀念:用人就必須簽訂勞動合同。
不簽勞動合同,就將面臨兩倍的工資及經(jīng)濟補償金。
同時,用人單位就應該有書面通知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義務,口頭通知是不行的。
如果用人單位已書面通知的情況下,勞動者拒簽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有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的義務。
此時,用人單位則無需支付經(jīng)濟補償,只是按實際工作時間支付報酬就行。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拒簽勞動合同時,從法律的角度來說用人單位只有一個選擇,那就是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否則就可能會面臨支付雙倍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自身履行了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就會規(guī)避不簽勞動合同所造成的法律風險。
如果還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與我聯(lián)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