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單位有個女職工并沒有結婚,但是她現在就已經懷孕了,而且向公司要求休產假,請問未婚生育能休產假嗎?對于女職工的產假時間,具體是有多長啊,法律是怎么規(guī)定的呢?
您好,很高興能夠為您解答這個問題。
從我國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來看,女職工未婚生育也是可以休產假的。
根據我國《勞動法》第62條規(guī)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
”所以婦女生育產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員工提出要求休產假,企業(yè)都應當無條件的批準。
這樣規(guī)定的目的是為了能夠保障產婦恢復身體健康,享受產假不以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為前提條件,只要有生產的事實,就當享受產假。
我國《勞動法》規(guī)定,女職工的產假時間規(guī)定的時間是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難產增加產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晚育獎勵產假30天,如果職工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的工資獎勵,獎勵費由夫妻雙方單位各負擔50%。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如果您還需要咨詢其他法律問題的話,隨時可以電話聯(lián)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