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合同期限有哪些種類
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勞動合同起始至終止之間的時間,或者說是勞動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時段。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終于合同的終止之時。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wù)為期限三種。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具體是指勞動合同雙方當(dāng)事人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終止的時間。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guān)系即告終止。如果雙方協(xié)商一致,還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延長期限。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是較短時間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較長時間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長時間。不管時間長短,勞動合同的起始和終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體期限由當(dāng)事人雙方根據(jù)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確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wù)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試用期如何約定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wù)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最長期限由雙方協(xié)商;如果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就無需確定終止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