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工傷保險的情形有哪些,不得認定工傷的情形有哪些
此文章幫助了560人 作者:北京人力資源律師 來源:法邦網
一、享受工傷保險的情形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guī)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
二、不得認定工傷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二)醉酒導致傷亡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北京人力資源律師溫馨提示:
在工傷保險問題的處理上,企業(yè)還應當注意的是非全日制用工也要繳納工傷保險,否則發(fā)生工傷事故后,保險費用全部由企業(yè)承擔。此時,企業(yè)如果想解除勞動合同,也應當提前30日通知,否則可能會被勞動者追索經濟補償金或者代通知金。因此,從人力成本考慮,企業(yè)應當減少非全日制用工。
如果您遇到人力資源問題,可以拔打免費人力資源法律咨詢電話:18529592792(同微信),專業(yè)人力資源律師為您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