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務派遣組織是什么
勞務派遣組織根據(jù)用工單位的用工需求和失業(yè)人員的就業(yè)需求居間“牽線搭橋”,其使命在“搭橋”成功后就已完成。勞務派遣將被牽線的人員全部收歸為勞務派遣組織的職工,實際上是為勞務派遣組織提供財源,達到其對被派遣人員長期收取管理費的目的。
二、勞務派遣組織的好處
勞動者提供勞動,用人單位提供生產(chǎn)資料,從公平合理的角度而言,參與分配的只能是勞動者、用人單位。勞務派遣組織將勞動者視為自己的職工,參與分配勞動者本該獨立支配的勞動收入,使參與分配的角色增加,勞動者的收入自然減少。
由于勞務派遣組織的營利性目的決定了其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xié)議”時,受制于用人單位降低用工成本、減少管理環(huán)節(jié)的需求,無法充當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角色。
某些勞務派遣組織的存在和發(fā)展,是以減少勞動者收人為經(jīng)濟基礎的,嚴重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法律應當立法禁止以減少勞動者收入的方式來提高企業(yè)效益的做法,作為調整勞動關系的勞動合同法理應為提高勞動者收入、改善勞動者的生活水平服務,也只有這樣,勞動合同法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目的才能實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