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yè)如何為員工辦理社保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在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登記證書等有關證件,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后,發(fā)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xù)。 用人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后,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職工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規(guī)定建立和記錄個人賬戶。
二、企業(yè)返聘退休人員能否上社保
用人單位應當為本單位的全部職工辦理工傷保險,用人單位的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各種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秳趧雍贤ā泛汀秳趧雍贤▽嵤l例》規(guī)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因此,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辦理了退休,與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在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辦理退休的次月起應在參保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人員增減變動手續(xù),停止參加工傷保險。同時要求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對參保人員的基本情況進行及時審核,對不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按規(guī)定辦理停止參保和繳費手續(xù)。對不按規(guī)定將不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納入參保,工作中發(fā)生事故傷害,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