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員工不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用人單位應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書面通知勞動者限期訂立勞動合同,逾期勞動者仍不同意訂立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勞動者按照約定或用人單位的相關規(guī)定辦結工作交接時,用人單位一次性支付應結未結的工資福利待遇。
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及時與勞動者協(xié)商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勞動者按照約定或用人單位的相關規(guī)定辦結工作交接時,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經(jīng)濟補償和應結未結的工資福利待遇。
二、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
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