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殺人”后自首女生獲輕判
法院認定段曉宇故意殺人罪名成立,但考慮到她是自首,也有“受托殺人”的相關(guān)因素,同時能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的損失,因此從輕判決段曉宇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同時判決段曉宇賠償小秋家屬59萬余元。
慘案前的對白
警方在辦案時提取了從2009年12月28日至2009年12月30日,段曉宇與趙某的飛信聊天記錄。(部分)
段:真的會都結(jié)束嗎?
趙:會啊,只要你愿意,我愿意。我死了就是一個光明的新時代。一想起以后的事,我就興奮得渾身發(fā)抖,怎么會有這么好的事呢?
段:會有的,一生只有一次。
趙:我把我這一次給你了,第一次啊,我該對媽媽說什么呢,說我不想讓你以后總傷心,所以只讓你傷心一次。
段:很早以前我就想過自殺了,該說什么,這么多年一直覺得只說:“對不起,謝謝,再見?!?
……
趙:不想見任何人了,這么不負責任的我沒資格見任何人。我不負責任地嫁禍于你。
段:我不在乎別人怎么說,我可是因愛殺人,以后這一切都與我們無關(guān)了。
趙:我只想自私這么一次,我想和你私奔,可是我們沒有錢。
段:所以只能私奔去陰間了是么。
……
段:這事能見報嗎?
趙:立刻就會上報紙。
段:就是個普通殺人事件啊,不至于吧。
趙:一段姓女生謀殺一趙姓女生后自殺,這是大學女生殺人啊,大學生光自殺都能那么轟動。
段:沒準我殺了你以后想接受媒體采訪呢,就不自殺了。
趙:這么愛出風頭。
……
段:我在查頸動脈具體位置。哦,血濺天花板。
趙:頸動脈有幾根???
段:你說上網(wǎng)查頸動脈的除了殺人和自殺還能有什么別的目的?
趙:我把我的人生送給你。
段:謝謝,我收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