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奪政治權利共19條
剝奪犯罪人參加管理國家和政治活動的權利的刑罰方法。
·管制(9條)
·拘役(13條)
·有期徒刑(13條)
·無期徒刑(11條)
·死刑(10條)
·罰金(19條)
·剝奪政治權利(19條)
·沒收財產(17條)
·驅逐出境(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