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2月25日電(記者劉奕湛、趙超)全國人大常委會25日表決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規(guī)定,審判的時候已滿75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法修正案(八)規(guī)定,已滿75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審判時已滿75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在去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草案的初次審議中,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75歲免死”的條款,可能會對人們起到負面的導向作用,為今后的司法實踐留下后患,因此建議立法必須考慮實際情況。
而有些網民提出,中國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人們的壽命也逐漸提高,已滿75周歲的人,完全有能力實施特別惡劣的犯罪,如果一律規(guī)定從輕,可能導致這部分人群故意犯罪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