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標準近期有望出臺 外地房產不列入配租面積范疇
本市公共租賃房將在“標準租金”的基礎上,實行彈性制,根據承租人不同的條件設定實際租金。昨天,市住保辦、市公租房發(fā)展中心有關負責人做客城市服務管理廣播時介紹,市政府正在研究公租房的租金標準,即將發(fā)文執(zhí)行。
市住保辦規(guī)劃處處長張國偉表示,公租房的租金將跟廉租房一樣,確定“標準租金”,包括公租房的建設成本、維護費、運行費等。在標準租金之下,政府要根據不同的家庭申請情況,例如是經適房家庭還是廉租房家庭,來確定租金。本市公租房的解決對象包括通過廉租房、經適房、限價房三類政策性住房審核的家庭,通過“三房”審核家庭可以直接承租公租房,然后按照公租房的標準來繳納租金,租金會根據收入情況來確定。如果承租家庭隨著收入提高,既不符合廉租家庭的條件,也不符合公租房申請條件的時候,那就必須在3到6個月內退房。
市公租房發(fā)展中心書記周寅表示,對于如何考察相關審核對象的外地資產,將通過一些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對其京外的房產進行評估,今后要列入其本身家庭財產里面,但其擁有的外地住房面積不列入下一步在北京的配租面積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