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自掏腰包給居民的住房穿衣戴帽,不但粉刷外墻,更奉上免費不銹鋼防盜網。但這樣的“好事”,在深圳寶安區(qū)西鄉(xiāng)街道某小區(qū),卻成為了民怨工程,居民不惜成為釘子戶,就是不配合。寶安區(qū)城管部門稱,穿衣戴帽工程是全市統(tǒng)一行動,希望市民諒解時間緊迫帶來的疏忽。有政協(xié)委員認為,有關部門執(zhí)行中應該注意細節(jié),注意溝通。(《南方都市報》5月12日)
引發(fā)居民怒火的,確實都出自施工作業(yè)流程中的細節(jié),包括事先不公開民宅防盜網更換的方式(由外置改為內置)、強行動工、后期工程的拖沓。那么,如報道中官員、委員所說,做好這些細節(jié),是不是就能化解乃至避免民怨呢?
恐怕沒那么樂觀。以防盜網由外改內的做法而言,就影響了住戶晾曬衣物的方便,還導致使用面積的縮水;與之同時,外置雨棚也在拆除之列。如果將這些內容乃至整個“穿衣戴帽”工程的工期、計劃目標、作業(yè)要求公之于眾,很可能招致遠比現在更強烈的反對。
反之,倘若虛晃一槍(只言其利),再行暗度陳倉之事,造成穿衣戴帽的既成事實,就可以讓許多民眾放棄并不換算的抗議和博弈,等于將反對聲音進行了有效過濾,接下來再來處置應對,當然會更加容易。這番推論并非憑空作出,而是依據過往有關方面的行為邏輯及其造就的“豐富”案例。
一些官員基于工作實踐,常常深有感觸的說,做事就要一以貫之,不要在乎外界議論和反對聲音,老百姓鼠目寸光、水平有限,看不到公共利益和地方發(fā)展的大局。一些專家也附和求證指出,民主(程序)、(公民)自由、(財產)權利會拖慢發(fā)展的速度??梢哉f,正是這二種邏輯,才是在“穿衣戴帽”等公共事務中,從一級一地政府到具體承包企業(yè),從規(guī)劃決策到改造實務等諸環(huán)節(jié),神神秘秘做派、躲躲藏藏表現的關鍵支撐。
需要指出的是,這種想法搞混了因果,事關公共利益和關系民眾切身利益的事務,無論什么樣的“大局”,沒有不能被闡釋清楚的,只在于當事者愿不愿意尊重民眾的利益、感受和尊嚴;反過來,以大局為名,拒絕履行政務公開和政策釋疑的義務,拒絕按照市場原則尊重和補償受損民眾的利益,才是造就對立和矛盾的根源。暗度陳倉的小聰明,只會透支一級一地政府的公信力,為日后工作帶來更大阻力。
上海、廣州兩地此前因為籌備大型展覽或體育盛會,在實施民宅“穿衣戴帽”、“光亮工程”等項目時,已涌現出許多可供其他城市鑒取的經驗教訓——凡兼顧“面子”和“里子”,立足于通過改造工程改善民眾生活質量、宜居指數,且充分尊重民眾知情權、財產權,創(chuàng)設渠道實現社區(qū)力量和公民個體的參與、監(jiān)督和評價,大部分細節(jié)難題就能迎刃而解,工程規(guī)劃、建設、維護的精細化就會普遍實現,官民和諧互動關系就不再是空話。反之,做不到這些,就會出現廣州近期的尷尬典型:花費數百億巨資治理河涌、穿衣戴帽、建設BRT之后,卻換來史無前例的城區(qū)泛洪,官員和企業(yè)疲于救火,城市品牌淪為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