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豐原集團改制“迷霧重重”,但該集團在另一“戰(zhàn)線”卻獲得了勝利。
ST泰復今日公告,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確認蚌埠市第一污水處理廠名下的ST泰復的全部股權歸屬豐原集團。該批股權占股比例達26.78%。公司表示,本次訴訟有可能造成公司控股股東變更。
原本定于6月10日審理的案件如今提前開庭。河南省中級人民法院法官軒銀珍向記者說明,由于控辯雙方對于舉證期限達成一致,因此相關審理程序被提前。而被隱藏已久的ST泰復實際控制權也由此得以確認。
4月16日,ST泰復披露了整改通知的。深交所指出,檢查發(fā)現(xiàn),2005年5月20日,ST泰格控股股東蚌埠污水處理廠與豐原集團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約定將其持有的ST泰復股權轉讓給豐原集團(截至目前未過戶)。2005年7月18日,豐原集團支付了股權轉讓款。到2006年9月,ST泰復實施股改時,豐原集團支付股改對價5299.25萬元。蚌埠市人民政府明確指出,“上市公司實際出資人為豐原集團,污水處理廠是公司股權名義持有人,污水處理廠與豐原集團形成委托代持關系?!贝送猓鬯幚韽S重大事項如生產(chǎn)經(jīng)營、人事任免均須經(jīng)豐原集團審批。深交所由此判定,ST泰復的實際控制人應為豐原集團。然而,上市公司對此卻隱藏5年未予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在ST泰復瞞報實際控制人的這段時間,公司卻與豐原集團旗下公司多次發(fā)生關聯(lián)資金往來,并從未在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整改通知指出,檢查發(fā)現(xiàn),ST泰復曾以往來款、預付賬款等名義與豐原集團子公司南方華星、豐原明膠發(fā)生資金往來。其中,ST泰復先后向南方華星支付資金供給3300萬元;向豐原明膠支付資金共計2565.6萬元,其中1739.5萬元用于采購業(yè)務。
(責任編輯:何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