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wǎng)北京10月26日消息(記者孫瑩)據(jù)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北京電視臺動漫節(jié)目頻道的“卡酷”商標已經被電視觀眾,特別是青少年所熟悉,目前卻因為注冊被拒絕與商標評審委員會發(fā)生糾紛。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天證實,已經正式受理這起行政糾紛。
據(jù)了解,北京電視臺申請在兒童文具、教學教具等商品上注冊使用“卡酷”商標,而商評委認為 “卡酷”商標與已核準注冊的“酷卡”商標都指定使用在類似商品。鑒于我國傳統(tǒng)已有的認讀習慣,即有從左到右又有從右到左的認讀方式,因此申請商標與酷卡商標在文字構成、呼叫等方面相近,兩商標并存使用容易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已構成近似商標。所以商標評審委員會決定予以駁回。
北京電視臺認為,以個別商品屬于類似商品為由駁回申請商標在全部使用商品上的申請是以偏概全。在起訴書中還提到卡酷商標凝聚著北京電視臺創(chuàng)意人員集體智慧,獨創(chuàng)性極高。原告將卡酷商標使用在文具類、圖書類商品上,已經被消費者熟知和認可,相關公眾已經建立卡酷商標與北京電視臺間特定、唯一對應聯(lián)系,不會造成與酷卡商標的混淆和誤認??岵粌H代表著北京電視臺卡酷動畫衛(wèi)視,也是北京卡酷動畫衛(wèi)視所推出的各種卡通品牌的母品牌,隨著北京卡酷動畫衛(wèi)視的發(fā)展,卡酷商標已經具有極高知名度。
在卡酷品牌的創(chuàng)意和宣傳中,漢字“卡酷”與漢語拼音字母“KAKU”及卡酷動畫形象一直是對應出現(xiàn)的,是一個整體印象。在16類與申請商標相同的指定商品上,已經核準注冊了漢語拼音字母“KAKU”商標。因而,對申請商標駁回復審沒有實際意義。這也可能給模仿卡酷的商標注冊留下空間,會對北京電視臺對卡酷品牌的保護造成不便。希望法院依法撤銷商評委做出的商標駁回復審裁定書。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