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車主為了讓保險公司承擔應由自己承擔的保險免賠金額,專門投保了不計免賠特約險。然而,投保人的車輛發(fā)生事故后,向保險公司索賠,對方卻不同意全額賠付。無奈之下,投保人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院。
案件回放
合同特約不計免賠
?。玻埃埃衬辏乖拢玻慈?,桐柏縣城關鎮(zhèn)的劉樹(化名)作為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簽訂了一份為期1年的機動車保險合同,合同險種包括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該責任限額為10萬元)、車上人員責任險和“不計免賠特約條款”,共計交納保險費3241.72元。其中,“不計免賠特約條款”內容為:經特別約定,保險事故發(fā)生后,按對應保險險種,應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免賠金額,保險人負責賠償。
?。玻埃埃衬辏保霸拢保慈?,劉樹駕駛投保的客車在唐河縣境內與一輛摩托車相撞,造成一死一傷。該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劉樹負次要責任。2003年10月30日,劉樹與保險公司確認劉樹的車損為4993.05元,殘值100元,并簽署了確認書。
隨后,事故死者家屬和傷者將劉樹告至法院。唐河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劉樹分別賠償死者親屬各項損失70315.93元,傷者各項損失21385.91元(含2000元精神撫慰金),并負擔訴訟費2010元和1225元。
理賠金額起爭議
?。玻埃埃赌辏冈?,劉樹向保險公司索賠。但雙方對理賠數(shù)額產生了爭議。
劉樹認為,保險公司應依保險合同約定及唐河縣人民法院判決賠償數(shù)額進行理賠,投保時保險公司已告知只要不超過10萬元限額,損失多少賠多少。
而保險公司認為,保險合同的理賠與一般人身損害民事賠償不是同一法律關系。法院判決的賠償數(shù)額是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計算而成,理賠數(shù)額應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guī)定的標準計算。雙方“不計免賠特約條款”是指保險公司依據(jù)駕駛人員在事故中所負責任,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按相關免賠率不計免賠,僅指不計免賠率,即對劉樹應承擔的5%不計免賠,不是對劉樹已承擔的全部賠償款不計免賠。保險公司只應理賠41370.93元,即車損險2182.36元,第三者責任險36835.02元,不計免賠險2053.55元,查勘費300元。
雙方多次協(xié)商未能達成一致,劉樹遂將保險公司訴至桐柏縣人民法院。
法院判決足額賠償
桐柏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劉樹與保險公司之間系保險合同關系,在發(fā)生保險事故后,保險公
司應及時理賠。劉樹車輛損失額經雙方確認為4993.05元,扣除殘值100元,為4893.05元。因劉樹投保了汽車損失險,且與保險公司簽訂“不計免賠特約條款”,故對該損失保險公司應予賠償,保險公司在賠付該款后依法取得在賠償范圍內代位行使對第三者請求賠償?shù)臋嗬?。依?jù)《保險法》規(guī)定,責任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劉樹已對事故傷亡方賠償了91701.84元,并支付了3235元的訴訟費,扣除賠償傷者的2000元精神撫慰金,理賠額為92936.84元。按照雙方對第三者責任險的約定,損失計算應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guī)定的標準,這與唐河縣人民法院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確定的數(shù)額之間的差額,應為保險公司免賠金額,但因劉樹投保了“不計免賠特約條款”,依據(jù)特別約定優(yōu)于一般條款適用的原則,上述差額應由保險公司承擔。
第三者提起訴訟產生的訴訟費用,按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第五條約定,需經保險公司事先書面同意,可不計入保險單載明的10萬元責任限額予以賠償。本案中,劉樹未提交保險公司書面同意的證據(jù),故仍受責任限額的限制。因上述賠償總額未超過雙方約定最高責任限額10萬元,故劉樹請求合理部分法院予以支持。桐柏縣法院一審判決:保險公司支付劉樹第三者責任保險金92936.84元,支付車輛損失險保險金4893.05元,共計97829.89元。
保險公司不服,向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劉樹所投保的“不計免賠特約條款”明確約定了保險公司不應承擔賠償責任的五種情況,該條款所列五項與免賠率無任何聯(lián)系,劉樹與他人發(fā)生的交通事故的情況不屬該條款中約定的保險公司不承擔責任的范圍,保險公司應依約予以理賠。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計算的標準與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計算標準之間的差額部分,依據(jù)雙方“不計免賠特約條款”內容,應由保險公司予以賠償。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解析一
投保不計免賠特約險目的是為轉嫁風險
為了使被保險人注重控制風險,避免被保險人因投保而對風險疏于防范,以及由此產生事故率增高,保險公司對于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制定了一套免賠率制度。即在車輛發(fā)生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承保范圍內的損失時,保險公司對一定比例的損失免賠,免賠的部分則由被保險人自己承擔。
《機動車輛保險條款》第二十條規(guī)定,保險車輛發(fā)生事故后,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損失經保險雙方確認后,還應根據(jù)保險車輛駕駛員在事故中所負責任,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在符合賠償規(guī)定的金額內實行絕對免賠率:負全部責任的免賠20%,負主要責任的免賠15%,負同等責任的免賠10%,負次要責任的免賠5%,單方肇事事故的絕對免賠率為20%。
同時,為避免因免賠率制度使保戶在遭受大事故時蒙受損失,保險公司又設計了不計免賠特約險。不計免賠特約險是指保險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保險事故造成賠償,對其在符合賠償規(guī)定的金額內按車險基本險條款規(guī)定計算的免賠金額,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即無論投保人在事故中占什么責任,保險公司都應按100%賠償。
以一起損失額為1000元的雙車碰撞事故為例。假如車主負事故全責,保險公司會在1000元理賠款中減扣20%免賠率,賠付給該車主800元,如果車主投保不計免賠特約險,將獲得1000元的賠付;假如車主負事故主要責任,通常該車主要承擔事故損失額的70%即700元,保險公司則會在700元的理賠款中減扣15%免賠率,賠付給該車主595元,如果車主投保不計免賠特約險,他將獲得700元理賠款。
因此,車主只要投保了不計免賠特約險,就可把本應自身負責的賠償責任轉嫁給保險公司,保險車輛或第三者責任損失越大,該險種的保障作用就越明顯。
本案中,保險公司認為雙方“不計免賠特約條款”僅指不計免賠率,即對劉樹應承擔的5%不計免賠,不是對劉樹已承擔的全部賠償款不計免賠,這種說法沒有得到兩審法院的支持。
解析二
投保不計免賠特約險不等于什么都賠
投保了不計免賠特約險以后,如果發(fā)生保險事故,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免賠規(guī)定失效,但這并不代表投保人的所有損失保險公司都能賠償。
不計免賠特約險作為一款附加險種,是為主險服務的,只對第三者責任險與車損險的免賠率有效用,將車主事故責任所應承擔的免賠率轉嫁給保險公司。但附加險之間是不能相互起作用的,不計免賠特約險無法將盜搶險、自燃險與無過失責任險的免賠率轉嫁給保險公司。
根據(jù)《機動車輛保險合同附加險條款》的規(guī)定,應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保險人不負責賠償?shù)那闆r包括:1.車損險中應由第三方負責賠償而確實無法找到第三方的;2.因違反安全裝載規(guī)定增加的;3.同一保險年度內多次出險,每次增加的;4.非約定駕駛人員使用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增加的;5.附加盜搶險或附加火災、爆炸、自燃損失險或附加自燃損失險中約定的。
同時,不計免賠特約險只對應賠償?shù)捻椖抠r多賠少有影響,對哪些項目可以賠沒有影響。在計算賠償金額時,首先根據(jù)保險條款的規(guī)定確定投保人的哪些損失可以賠,然后再根據(jù)免賠規(guī)定扣除免賠額,最后得到投保人應得的賠款。投保不計免賠特約險后,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不再扣除免賠額,但仍然要依據(jù)保險條款的規(guī)定確定哪些損失能賠,哪些損失不能賠。如給傷者買營養(yǎng)品的費用,就屬于不能賠償?shù)馁M用,投保不計免賠險,保險公司對此也不予賠償。
解析三
保險合同是最大誠信合同
誠實信用原則作為民商事活動的帝王原則,在保險活動中顯得尤為重要。我國《保險法》第五條規(guī)定:“保險活動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逼淞⒎ㄒ庵继貏e強調保險活動必須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突出誠實信用原則在《保險法》中的地位。不論在保險理論界還是在保險事務界,都認為保險合同是最大誠信合同,最大誠信原則是保險合同當事人和關系人在保險活動中必須遵守的最基本的行為準則,是保險業(yè)賴以存在和發(fā)展的基石。
根據(jù)最大誠信原則,保險人應履行以下法定義務:1.保險條款的“說明”與“明確說明”義務。《保險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保險合同的條款內容。第十八條規(guī)定,保險合同中規(guī)定有關于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的,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應當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未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司法實踐中,因保險人未履行此義務而敗訴的案件并不少見。2.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義務。這是保險合同生效后保險人的主要義務。3.保險合同解除權的行使及其限制。根據(jù)《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五十四條的規(guī)定,保險合同成立后,保險人不得隨意解除保險合同,只有在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保險人可以在兩年內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續(xù)費后,向投保人退還保險費。
本案中,在車主劉樹投保了不計免賠特約險出險后,保險公司不按合同約定向劉樹足額賠付保險金,違背了最大誠信原則,也影響了保險公司的聲譽,應引以為戒。
為避免因免賠率制度使保戶在遭受大事故時蒙受損失,保險公司設計了不計免賠特約險。資料圖片
不計免賠特約險作為一款附加險種,只對第三者責任險與車損險的免賠率有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