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沈陽9月28日電(范春生、姚曉濱)遼寧鞍山市青年劉洋在參與一起搶劫、強奸案件后,利用沒有戶口之機謊報年齡成了未成年人,本以為可逃脫法律制裁卻被檢察官的“火眼金睛”發(fā)現(xiàn),揭開其“出生謎案”從而受到追訴。鞍山市鐵東區(qū)法院26日一審認定劉洋犯搶劫罪、強奸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
今年4月,鞍山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員邢麗健在辦理被告人李冠霖、李洪亮等人強迫賣淫、強奸、搶劫一案中發(fā)現(xiàn),有一名叫劉洋的人涉嫌強奸罪和搶劫罪,其在到案的訊問筆錄中也交代了所涉嫌的犯罪事實。但在公安機關移送的卷宗里一份情況說明顯示由于其父母生他時未履行結(jié)婚手續(xù),劉洋沒有戶口,按照其自報年齡1995年5月14日出生,其在作案時未滿14周歲,屬未成年人。但檢察官在提審中發(fā)現(xiàn),劉洋與幾個犯罪嫌疑人是同學關系,其年齡一定有問題。
邢麗健先后到劉洋所在的鞍山市深南小學、六十六中學調(diào)取其入學時的學籍情況。從學籍登記的情況看:其出生的時間分別是1991年5月14日和1992年5月14日,盡管存在兩個不同的時間,但無論采信哪一個時間,其作案時不僅已滿14周歲且滿16周歲(作案時間為2009年3月)。之后,邢麗健了解到劉洋的母親因涉嫌盜竊罪在看守所中羈押。在訊問其母之前,她制作了縝密的詢問提綱,但劉洋母親僅說出了其出生的醫(yī)院,對于出生的時間沒有如實陳述,只說劉洋是1995年5月14日出生。
“出生謎案”難以盡快破解,邢麗健又來到劉洋出生的鞍鋼鐵東醫(yī)院調(diào)取證據(jù),最終在上萬份病歷中查找到劉洋出生時間為1991年6月25日,證明劉洋作案時已滿16周歲。有了相關書證,鞍山市檢察院給公安機關發(fā)出了檢察建議,并和公安機關的主管領導、辦案人溝通立即抓捕劉洋。
4月16日,劉洋被抓捕歸案。檢察機關很快對其追加起訴,當?shù)胤ㄔ簩徖砗笞鞒隽松鲜雠袥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