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杭州9月21日電(記者岳德亮)中秋、國慶節(jié)即將來臨,又到了消費的旺季。經過對近幾年查處案例的梳理,浙江省物價部門公布了商業(yè)促銷活動中常見的價格欺詐行為,提醒消費者謹防上當。
這十五種促銷欺詐“陷阱”分別是:
一、標價內容與實際不符。標價簽、價目表等所標示商品的品名、產地、等級、質地與實際不符。如某眼鏡公司在標價簽上將產地為“東莞”的jojo牌眼鏡的標示為“美國”等。
二、低價招徠高價結算。如某超市在銷售北極甜蝦時,標價為24元/公斤,但實際結算時卻為32元/公斤。
三、誤導性標價。常見的如“零利潤”“最后一件(套)”“最后一天”等;典型的如“全場5折”,而實際只有一種或少數幾種商品為5折,其他商品折扣為5折以上,甚至有的沒有折扣。
四、價格表示無依據或無從比較。經營者標示的市場最低價、出廠價、批發(fā)價、特價、極品價等價格表示無依據或者無從比較。
五、標示折扣與實際不符。如某商店公告牌標示某品牌服裝全場8.5折,但該品牌一貂領大衣,原價為1998元,打8.5折銷售價應當為1689.3元,而實際銷售價格為1798元。 六、饋贈物品表示不清。經營者采取價外饋贈方式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不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品名、數量或者饋贈物品為假劣商品。
七、價格附加條件不明示。如某通訊產品經銷商在銷售手機時,廣告稱“購買手機送話費900元”,但實際只送了200元的話費,其余700元需購機者存入等值金額話費現(xiàn)金才能激活使用,而這個附加條件在廣告及經營場所均無明示。
八、贈券不標示使用的附加條件。如有的商家在實際使用贈券時,限定購買一件商品只能使用一定額度的贈券,超過部分必須使用現(xiàn)金,但事先沒有標明。
九、虛構原價?!霸瓋r”是指經營者在本次降價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如前七日內沒有交易價格,以本次降價前最后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而很多經營者不能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降價前交易票據。
十、虛構降價原因。經營者虛構清倉、拆遷、停業(yè)、歇業(yè)、轉行等事由開展促銷活動。如有的商店門口長期掛著“本店拆遷(轉讓)大甩賣”“最后一天清倉大減價”等牌子銷售商品。 十一、虛假優(yōu)惠折價。經營者標示的價格等于或者高于本次優(yōu)惠折價活動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
十二、謊稱將要提價。某家電賣場開展促銷活動:預計自6月1日起空調將漲價300元至600元不等。但實際該店6月1日后空調銷售價格未上漲。
十三、不履行價格承諾。如某百貨公司在商場海報上刊登:“開展手機大展銷活動,隨機贈送價值88元禮品一份,贈品以賣場實物為準?!币活櫩唾徺I了摩托羅拉手機一只,公司卻說禮品已送完。
十四、虛假“特價”。如某商場銷售的一款服裝,標示特價580元/件,經查在開展特價活動前一天實際成交價格為500元。
十五、虛假“促銷”。如某商場開展?jié)M400減180元現(xiàn)金,滿300送100元券的促銷活動中,某品牌服裝專柜一女裝標示價格為每件2420元,該款服裝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有交易票據的最低成交價格為每件1340元。
浙江省物價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消費者遇到商業(yè)零售促銷中的價格問題時,可以撥打“12358”價格投訴舉報電話進行咨詢、投訴。價格主管部門將依法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