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記者 李海強 通訊員 姜保 韓文華)一名90后打工仔因問父親要錢花遭拒,竟揮拳要打父親;民警過來勸架,這名逆子還發(fā)狂地毆打民警。近日,禪城區(qū)檢察院以妨害公務罪對涉案男子李某依法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為四川省榮縣人,現年19歲,2005年從老家來到佛山做建筑工作。今年6月25日17時許,李勇喝酒后前往禪城區(qū)瀾石深村五街籃球場附近跟其父親要錢花。李父見老板才剛發(fā)過工資給李某,李某現又跑來向自己要錢,氣憤之下當場表示拒絕。李某拿錢不成頓時火冒三丈,揮拳將父親停放在一邊的助力車倒后鏡打爛,雙方推搡著扭打起來。眼見兒子酒氣沖天情緒激動,李父害怕之下趕緊撥打110向警方求助。值班民警謝某接報后遂與治安隊員鄧某趕往現場處理。謝某見兩人并無太大傷勢,便提出帶這對父子返回派出所調解。
誰知在往警車方向走的過程中,李某忽然發(fā)狂般揚手對民警謝某進行毆打,鄧某見狀立刻上前協助。在二人合力制伏李某的過程中,李某多次用腳踢打謝某身體并將兩辦案人員手部抓傷,謝某的警服也被李某扯爛出很大口子。后李某被前往增援的民警協同抓獲。
李某事后對自己的行為感覺十分后悔。李父則稱其兒子平日里就脾氣倔強,手頭沒錢但花銷很大,自己多次勸告均無效,這次竟然遭遇兒子的毆打。
檢察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李某明知被害人謝某是正在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公安機關工作人員,被害人鄧某是協助執(zhí)行公務的治安隊員,前往處理糾紛是履行公安機關工作人員的正當職責卻采取踢打抓咬等暴力手段抵抗,導致謝某、鄧某身體多處受傷。李某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依法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