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高調到低調,樓市調控“渝十條”近日出臺。
高調,指的是此前“重慶醞釀出臺高價房征收特別房產消費稅”的消息受到全國關注。
低調,指的是《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發(fā)現,重慶市政府公眾信息網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實施意見》的發(fā)布渠道之一,但昨天記者再度登錄該網站時,已經找不到相關內容。
值得注意的是,“渝十條”中并沒有出現關于特別房產消費稅的提法。
本報記者昨天在中國政府網上找到了這份“渝十條”,標題為《重慶市出臺十條措施促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標明來源為重慶市人民政府網站。該文明確指出,“如國家有新政策出臺,按新政策執(zhí)行。”此文件出臺后,4月17日,“國十條”下發(fā)。
由此可見,重慶的地方細則制定時間早于“國十條”。因此,重慶又增加了多項細化措施:一是嚴格執(zhí)行對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建筑面積大于90平方米)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大幅度提高的信貸政策。二是正在積極研究制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jié)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政策,并加緊對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工作。三是繼續(xù)加大公共租賃住房的建設力度。四是進一步加強市場監(jiān)管。
今年3月,有消息稱重慶要對高端房進行遏制,擬對其征收“特別房產消費稅”。此后,重慶市財政局及地稅局負責媒體事務的工作人員向本報記者確認,尚未收到財政部有關在渝試點征收房產消費特別稅的批復。
又一個溫和細則?
在很多業(yè)內人士看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場、高端有遏制”的“渝十條”采取了有保有壓的溫和調控措施。
本報記者采訪了解到,“渝十條”中的很多措施重慶在今年初已經開始實施。但業(yè)內頗為關注兩項關于稅收政策的表述:“正在積極研究制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jié)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政策”和“加緊對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工作?!?/p>
“渝十條”中強調,將嚴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設用地,嚴禁向別墅供地,并將高檔住房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上調到2%。積極引導開發(fā)企業(yè)將高檔住房項目調整為普通商品住房項目,逐步減少大套型高檔住房上市量。
緣何“鼓勵普通商品房消費”
值得注意的“渝十條”實施了有保有壓的策略,在本次調控中推行了“差別化引導政策”。
第一,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保障性住房項目土地可以實行行政劃撥,危舊房拆遷和“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享受相關契稅和稅費優(yōu)惠,試點將住房公積金結余資金用于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規(guī)劃的城市棚戶區(qū)改造項目安置用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
第二,鼓勵普通商品住房消費,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交易契稅按1%征收,住房交易手續(xù)費減半收取。對在重慶市主城區(qū)首次購買住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時在主城區(qū)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購房產權人實行財政補助。執(zhí)行購房入戶和公積金貸款優(yōu)惠政策。
第三,限制高檔住房和投機型購房消費,重申嚴格執(zhí)行國家稅費及信貸政策。其中,高檔住房交易契稅按3%征收。
其中,“鼓勵普通商品住房消費”字眼的出現顯得很“扎眼”。
有分析人士指出,這和樓市調控并不矛盾。重慶目前在大力推進公共租賃房。但隨著當地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普通商品房依然有著重要的作用,考慮到配合公租房建設周期,普通商品房在保障需求方面依然有較大的作用。
不是“退燒藥”而是“預防藥”
記者從當地房產商處了解到,“渝十條”公布后,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曾召集當地房產商召開座談會。一名與會開發(fā)商稱,“重慶市國土房管局有關人士在座談會上認為,重慶房地產市場還是比較健康平穩(wěn)的,‘不能別人生病,重慶來吃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