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電 醉酒駕車、飆車等行為危害嚴重,昨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增加規(guī)定,將此類危險行為入罪。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規(guī)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調查顯示,2009年全國查處酒后駕駛案件31.3萬起,其中醉酒駕駛4.2萬起。
作者: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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